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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中间大棱形标记
亮度因数
1定义:在规定的光照条件下,给定方向上物体表面的光亮度与同一光照条件下完全反射或完全透射的均匀漫射体光亮度之比。符号为β。
2检测方法:采用bsen1436:1997中附录c的检测方法,该方法类同于道路标线亮度因数和颜色的方法,参见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3指标:黑色涂改材料的初始亮度因数及使用期间的亮度因数β均不能大于0.06。
3.2颜色
黑色涂改材料的颜色范围:初始及使用期间的色品坐标应在表1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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